经区人社局研究同意,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多名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和要求
序号 单位 招聘 工作 人 岗位要求 薪资
岗位 内容 数 待遇
1 曾都区发改局 后勤服务 从事机关公共服务工作 2 男女不限,35周岁以内;中专以上文化程度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能够吃苦耐劳、组织观念强、有管理工作经验及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。 2000元/月左右、缴五险一金
2 曾都区 后勤服务 从事党校教务服务工作 2 29岁以下,本科以上学历、有新闻工作经历者优先。 2000元/月、缴五险一金
区委党校
3 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后勤服务 从事技能鉴定公共服务 1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热爱基层工作,自愿从事服务事业,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者优先。 不低于1800/月
4 区养老保险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 从事城乡居民养老办理 1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遵纪守法,能够吃苦耐劳、组织观念强、有信息统计工作者优先。 不低于1800/月
5 东城人社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 从事城乡居民养老、医疗 1 男25-35周岁,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遵纪守法,能够吃苦耐劳、组织观念强、热爱基层工作,自愿从事基层人社服务事业。 不低于1800元/月
后勤服务 后勤卫生保洁 1 45岁以下,男女不限,有责任心,能吃苦耐劳。 不低于1225/月
二、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
持有《就业创业证》(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)的下列对象之一:
1、大龄失业人员(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,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);
2、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;
3、失地农民;
4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;
5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;
6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;
7、残疾人;
8、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;
9、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。
三、应聘资格
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,方可参加报名。
1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:在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之前,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。(1)本人向常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;(2)填写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》;(3)社区初审、公示后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;(4)社区所在镇(街道)人社中心审查后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;(5)将经社区、人社中心盖章的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》、同时携带相关资料和证件送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认定。
2、资格审核内容包括:是否处于失业状态,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,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费记录,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,是否正在享受其它就业创业政策。
四、其它事项
1、公益性岗位是一项过渡性的就业政策,主要针对的是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。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,人社、财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,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
2、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(身份证、创业就业证、照片等)于10月26日之前到区就业局再就业服务中心(沿河道112号,电话3326257)报名。
区劳动就业管理局
2017年10月20日